哈肯闭着眼,以刀子割伤自己的手,将血洒在纯金的盘子里。
被砍掉头颅的奴隶被倒着吊起来,而奴隶的血将室内的石船祭坛彻底染红。
富贵商人与村子的首领齐刷刷跪在长屋内,他们是整个血腥祭祀的参与者、见证人。
同样,一名瞎了一只眼的哥特兰岛的头戴鹿角盔(鹿角比罗斯祭司的要小,但有纯金的箍边)的男性大祭司,他一阵诡异的抽搐后,郑重宣告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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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哥特兰的男人女人团结起来,就能彻底击败罗斯人。伟大的奥丁宣布布利诺斯家族的哈肯成为哥特兰岛的大王,并带领人们击败敌人。
没有人对这样的安排有异议,因为时间有限,根本不许他们有任何的异议!
称王的哈肯没有任何的快意,他成了梦寐以求的大王,但他也是非常清醒的。
各家族之所以支持,完全是需要他履行王的责任,带着大家打败敌人。同样的,为了未来的战斗,王所在的家族也必须大肆撒钱,已让岛民敢于拼命。
这一夜,斯多克家族被维斯比本地人洗劫!
因为大王说了,背叛岛上的兄弟们的懦夫没有权力活着。
斯多克的斯维拉被杀,他的儿子们也纷纷惨死,他的女眷虽有反抗,还是全部成了可以随意处置的奴隶。不过,这个家族本身豢养的私兵和旧有的奴隶,摇身一变成了国王哈肯的手下。
斯多克家族的财富被一抢而空,加入劫掠的不仅仅是维斯比人,还有逃难而来的村民壮汉,更有纯粹旅居岛上的丹麦人。
有一些沉默的丹麦人目睹了这些天的大事,他们是丹麦盟主,或者说是丹麦大王“狮子”哈夫根的手下。他们隐藏自己的身份,默默监督着这些哥特兰人,所谓一旦这群家伙背盟,消息很快就会传到哈夫根耳朵里,接着便是丹麦军队登陆讨伐。
这一点称王的哈肯岂能不知道,他一下子拿出十个奴隶血祭,一方面就是给丹麦的“沉默的监视着”看的,至于和罗斯人决战,主要方面当然是为了哥特兰人,另一方面,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投名状。
既然尊贵的祭祀说了哥特兰人会取得大胜,那么打败了罗斯人,哥特兰人在丹麦势力中的位置,也该显着上升吧。
布利斯诺斯家族在家族张哈肯的主持下决议进行一场不成功就毁灭的豪赌。
他的五个年龄不一的儿子,都必须立刻暂停商人的身份,披上锁子甲成为一名战士,无论他们是否乐意。
他当然不会妄想着自己的崽子能成为战场上的勇士,那是绝不可能的事。不过,他们可以作为指挥者,带着佣兵、奴隶和武装农夫去打仗,从而被动获得荣誉。
他谎称儿子们绝不会遇到任何危险,因为打仗的主力又不是其个人。
入夜了,哈肯散发了多达一百磅银子,以王的名义资助打仗的农夫、牧民和渔民。加之人们洗劫了斯多克家族,许多人当晚就变得富有。
布利斯诺斯家族华丽的长屋里,哈肯的五个儿子都勇敢起来。
长子西格法斯特因为父亲自立为王的事,一瞬间也萌生了更大的野心。他年纪最大,本来就是要继承家族的主要产业的,如今也自然会继承父亲的王位。
然而兄弟们都是虎视眈眈的。
西格法斯特不想砍杀自己的亲兄弟以消除后患,那就主要用实力来压制住弟弟们的野心。
家族内部的会议上,西格法斯特大胆发言:“父亲,我要继续带人去看看情况,我们要和罗斯人决战,至少得先找到他们。”
哈肯大悦:“好啊!二百人显然是不够的,那些桥村的村民也是笨蛋。我给你五百人,带着这些精锐去探路。”
“好的!”
哈肯伸手使劲拍拍长子的肩膀,又解下自己镶着琥珀的长剑,将之交到长子手上,此意义不言自明。
西格法斯特双手捧着剑,犹如捧着绝对的权力。
他绷着嘴发誓:“我会寻找到罗斯人,会主动袭击他们,会好好报复他们。”
“不行!”哈肯摇摇头:“我要你学聪明些。五百个勇士在场,罗斯人不会贸然进攻。你!我要你尽量找到那个罗斯的阿里克,告诉他哥特兰人要与罗斯人为全部的恩怨决战。告诉我哥特兰人已经准备好了,如果罗斯人不来,就是十足的恶棍懦夫,是被神唾弃的粪土。”
“是。我……我会的。”西格法斯特点点头,不过一个瞬间,哈肯看到了儿子眼神的闪烁,似乎这小子仍有自己的小算盘?
哈肯想不了那么多,他当务之急就是整顿兵力,让农夫们成为战士,包括年轻的女人,也必须拿起武器成为女战士。
至于西格法斯特,五百人名披着皮甲(部分锁子甲)的战士要跟随他,明日再去土丘那边武力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