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立刻见到你们的首领。”拉格纳突然扯开话题。
“你即将见到。”
不久,拉格纳坐在了那摊不起眼的篝火边,其左右坐着的都是罗斯军的精英。
阿里克眼神挑衅一番,还故意右手握紧剑柄状,就是试探一下所谓拉格纳的反应。
却见拉格纳以牙还牙,一样的握紧剑柄但没有主动进攻。因为他看到了,这摊篝火边坐着的都是狠人,真斗起来自己非但没有胜算,如此激怒罗斯人,自己的族人又要大规模去死。
僵持了一阵子,阿里克松开了握紧剑柄的手,气氛为之缓和:“不错,是个勇士。我和兄弟们许可你持剑觐见,还以为会是祈和的懦夫,果然没有失去分手一搏的勇气。”
拉格纳昂首挺胸,瞧着场面自己定然不会被安全,故而更要为族人们争取一个面子。他观察了一番说话的年轻男子:“我听说你们罗斯人的首领年轻有为,想必你就是首领?我更想不通,你们不去攻击宿敌丹麦,如何跑到法兰克人的领地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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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罗斯首领。”
“你?竟不是?”
阿里克笑了,微笑中透露着一丝酸楚。谁人不想做整个罗斯的王公,奈何自己不是被神选中的人,更没有治理大国的能力。自己不过是一介莽夫罢了。
“罗斯公国的王公是留里克,我乃王公的兄长。罗斯王公得到了奥丁大神的庇佑和恩惠,所以我们整个罗斯部族,以及所有投靠罗斯接受统治的部族都得到了好处。”
拉格纳面不改色叙述道:“的确,真的北方勇士都是金发的,你们的队伍里明显还有很多黑发人员,本该做奴隶的芬兰人都成了战士。所以有传说罗斯人征服了东方之地(芬兰)都是真的?”
话语带着一些侵略性,完全是他不知道耶夫洛的身份。
如此,耶夫洛可要昂首摆起谱来:“你!丹麦人拉格纳根本不知我高贵的身份。”
“你?你有何高贵?我的朋友……”
“你叫我朋友?也许我们有今日和平的相会,未来可以做朋友。我乃芬兰伯爵耶夫洛,效忠于罗斯王公。我的部众有超过三万人,即便在你看来或许是弱旅,我的确能召集一万名芬兰战士。我们芬兰人不善于缠斗,最善射箭。与罗斯人联合,我们已经富强。这一次我可是奉王公的命令讨伐法兰克人……”
耶夫洛好生炫耀了一番,罢了阿里克又卖弄起自己的功绩。就必须指出自己的怨恨,以及年仅十九岁就带着四百勇士向恶敌复仇并取得大胜的事例。
作为绝对的强者,罗斯军很愿意炫耀一番自己的丰功伟绩,一来是心理上的自我满足,二来是对听众的震慑。
北欧的社群文化有着这方面的传统,一个勇士应该向客人展示一番自己的功绩,很多时候便自取五花八门的绰号,在性质上就是荣誉称号,没给绰号都直指一个功绩,是可以畅谈个三天三夜。
拉格纳颇为诧异,过往他只能从一群失败者嘴里获悉罗斯人的只言片语的描述,这番由罗斯军队的高级人员自述一番,他确信得到了最为准确的信息。合着罗斯人过去所经历的战斗,与自己对战争的认知根本就不在一个数量级上?罗斯人总是尽量选择大规模的决战,一旦打起来,双方的兵力总是逼近一万人。他们自称罗斯军队这些年杀死的敌方战士可能有五万人,即便这个数字有水分,就是杀死一万人也是不得了的凶狠。
他记忆力唯一的大决战,便是自己以丹麦联军一员的身份,带领二百最精锐战士巧合性地与斯韦阿兰(瑞典)王奥列金遭遇,血战之后砍了那人的狗头获得大大的功绩。
他本不愿重点提及这事,就是考虑罗斯与斯韦阿兰关系极为紧密,说出来或能激怒他们。但罗斯人已经在吹捧他们杀死了那个主导对斯韦阿兰反攻战的旧丹麦王哈夫根,把“杀死奥列金”拎出来实为以牙还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