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4章 斯摩棱斯克军出击

就如本定居点的名字——斯摩棱斯克。

小主,

它的本意正是“大河畔的松香城”,名字直指松脂,即一种极为廉价又对生活非常关键的天然树脂。

民众大规模饲养牛远胜过他们饲养马匹,斯摩棱斯克所有可骑乘马匹都是一种从东罗马进口的马种,奈何时至今日数量并不多。各村专注于养牛,于是生活所用皮革多来自这些家牛。

虽是家牛,它们距离野生的欧洲原牛祖先并没有晚太多代。事实上斯摩棱斯克人所驯养的牛,是伴随着他们一路移民而来。

人们的祖源地在维斯瓦河上游,当地依旧有着野生的原牛,乃至与家牛亲缘关系较远野性难驯的欧洲野牛。人们并没有对自己的过往做记录,普通人间流传的至多是一百年前的记忆。

在斯摩棱斯克唯有一小撮上层贵族依稀记得,他们的祖先很久以前来自于罗马帝国。至于对罗马的归属感,也没人把这当回事。

普通人对自己的认

知非常简单——我们是斯拉夫人。

在这里任何的金属器都是宝贵的,通过过往的贸易,斯摩棱斯克靠着销售牛羊制品与粮食,从南方换来铁器和盐。乃至与瓦良格人游商谨慎的交易,再换取一些北方的精铁与琥珀。

没有足够的铁就不能制作罗马式宽刃铁剑,瓦季姆的步兵人手一杆约莫三米长的铁矛,正所谓穷有穷的打仗办法。

针对罗马马匪和其步兵广泛披铁甲的特点,这些铁矛被故意打造成尖刺状态,又在矛头末端安装宽刃好似多安了一副战斧,使得矛更像是一种战戟。它可刺、可夯、可啄、可割,实在是多功能武器。

战士人手一面圆盾,瓦季姆在盾的制作上故意模仿自己的敌人。那是酷似维京圆盾的大盾,中间厚实,越到边缘越薄。盾面上绘制着有圆圈与波浪纹构成的图案,各盾绘图极为相似,使得步兵集结一起列出盾阵,有着形制上的高度统一。

正所谓,你仇恨你的敌人,一不留神就可能活成敌人的样子。

瓦季姆本无意,可征兵、练兵一年多,自己的战士愈发像是一大群瓦良格士兵。

因为他的身边的确有少数瓦良格佣兵做卫队,即来自于里加湾的丹麦移民。这些人常住于斯摩棱斯克,因为有了全新的生活就与里加湾联络中断,他们并不知道在去年整个里加城市投靠了罗斯王国,当地的丹麦亲戚们摇身一变成了新的

罗斯人。

瓦季姆就是在按照瓦良格人的方式练兵,所谓按照旧战法作战已经失败,瓦良格人步兵战术击败了自己的父亲与松针庄园的大军,不如学着敌人的模样以牙还牙。

“我们当时为何会失败呢?我部兵马人数众多,大抵是败在战士打仗缺章法,士兵极度缺甲衣,弓箭的用处也太少。”

瓦季姆很会总结自己的失败。

既然缺甲衣,现在亡羊补牢并不算晚。

相比于自己覆灭的故乡松针庄园,彼时的生活环境与斯摩棱斯克颇为相似。

他很重视松胶,尤其重视它的军事价值。

一张牛皮被裁减为大小相似的薄片并进行钻孔,用麻绳将各皮片系起来,最终能造就一套很有萨尔玛提亚风格的皮质扎甲,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套传统编甲术学习自古代草原人。

牛皮已经足够硬,倘若每一片皮片深度浸泡新鲜松脂十日,再取出自然阴干即可逐渐自然硬化。

此乃原始的硬化皮甲,由于斯摩棱斯克地区的松脂资源过于丰富,大肆制作硬化牛皮扎甲成为可能。

故意拖延一年时间再尝试主动进攻,是的瓦季姆得以集结出一支精兵,并给这支队伍大规模配置新造的硬化皮甲。

他做过实验,铁剑能在这样的皮甲上砍出明显痕迹却根本无法砍烂,铁矛进行戳刺也几乎做不到一击刺穿。

至于硬抗来自战斧战锤夯打,这就不能奢望了。瓦季姆直到即便战士佩

戴瓦良格式的贴皮盔,它能扛住剑的劈砍箭矢射击,被毫无刃部的铁锤夯击,锤子根本是无视头盔保护,士兵的头骨都能被砸碎。甚至是硬木做的长柄木锤,正面砸中披着锁子甲的战士,也能砸一个筋骨崩裂。

钝器有着用武之地。

于是作为士兵的副武器,他们的腰里携带着手斧、匕首的铁质武器,也有人带着末端表面镶嵌铁钉的木棍,作为近战搏斗的钝器使用。

足以护脸的皮甲头盔有着毛茸茸狐皮装饰,士兵躯干与肩颈披硬化牛皮甲,再套上一层各色皮革混织的皮衣御寒。

他们脚踩厚实的牛皮鞋,麻布的裹脚布从脚丫一直缠到膝盖。

他们都穿着粗麻布缝制的裤子,在大腿和裆部也挂着普通牛皮做保护。

接受瓦季姆检阅时,战士们一手握着矛,身后背着圆盾,穿戴皮甲各个顶着相似的皮亏。

在过去的时代斯摩棱斯克从未出出现这样的军队,军队由本地年轻人构成,一双双眼睛流露着复仇的欲望,以及寄希望于一场胜利,以牙还牙掠夺罗斯人的财富肥了自己。

小主,

就在这里,瓦季姆慷慨激昂再做一番训话,战士们声威大震,他们高举着矛呐喊,士气之盛好似立刻可将罗斯马匪生吞活剥。

但这并非斯摩棱斯克军的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