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根急忙附和,他巴不得瓦季姆现在死:“对!必须杀死,必须作为祭品,如同牛羊一般放干血。”
“他会被做成血鹰。”
“啊?”哈根再吃一惊,所谓血鹰之刑极为罕见,他听说过却从未见过。“果真如此,那么我愿意为大王动刀,亲手斩断瓦季姆的肋骨。”
“很好。我们走吧,我会赐予你们一些酒食,罢了还要与你们聊聊。”
本是祭司的居所,经过一番打扫就成了留里克行宫。他并不愿意住在这里,于此开会、作为在斯摩棱斯克的罗斯杜马倒是可以。
哈根一伙儿第一次喝到可燃的烈酒,惊诧于罗斯王真的得到诸神的祝福,否则如清水的美酒岂能着火?
有咸肉、有黄油、有蜂蜜,也有熬烂的麦粥。
他们明明是举闻所未闻的大军发动远征,伙食质量竟然比自己的日常伙食还好?现实刷新了哈根对于强大的认知。
小主,
一个人喝了些酒往往变得话痨,留里克要的正是这个。
哈根将自己知道的有的没的尽数告知留里克。
斯摩棱斯克的贵族是什么情况?关于自称罗马人后裔是否为真?当地有多少村庄多少人口,农民是耕种本村集体的土地,还是自耕农,亦或是给贵族们做事,皆一五一十说明。
哈根特别提到的一点不得不令留里克重视。
“这么说,那些贵族手里的农民,其实都是奴隶?”
“是奴隶,他们每年收货的粮食几乎都给了主人。这令贵族们强大,很显然大王你将打破这一切。”
留里克觉得有趣:“此话怎讲?”
哈根昂气头毫无谄媚之相,所言仿佛是在叙述一个事实:“在斯摩棱斯克只有罗斯王最珍贵,而那些贵族都是下贱的。你不要以为战争是瓦季姆的一己之见,若非这些贵族支持,一个外来者如何做首领,一个外来者如何组织四千大军?他们这些贵族可是组织了三千人,也出了子侄做头目,既然大王要拿瓦季姆做血祭!依我看,那些贵族们的脑袋也得做祭品。”
话完全说在留里克的心坎里。
他稍稍沉默一阵,故意问:“那么,你觉得我当如何?你在斯摩棱斯克居住很久,你的见解很重要。”
“谢伟大罗斯王的赞誉。我……”哈根探着头不禁面露凶色:“杀!必须杀。将所有贵族家族斩草除根,他们都豢养着一些侍卫也都该杀。”
留里克点点头:“本王也有此意。当年我们罗斯意外令瓦季姆逃跑,此人早该在十年前就被除掉。既然他与斯摩棱斯克的贵族们达成同盟,他们都要承担战败结果。但我已经派出了使者,我希望那些贵族能来大祭坛向我臣服,这样我会考虑暂时留下他们的命。你看如何?”
“这……我看不妥!你这么做就是愚蠢!”借着酒劲哈根的动作也大了些,他不断敲打自己盘腿而坐的双腿继续为留里克支招:“这是女人才犯的毛病,按照北方的规矩,这种犯了大罪之人就该直接杀死,我们没必要接受谈判或是别的。”
“完全不留情面?”
“没必要。大王。”哈根又如狂怒如大猩猩拍打起自己的胸膛:“你不要一厢情愿,他们不会来投降的。”
“我还是希望他们来,让他们看着我杀死瓦季姆血祭奥丁,罢了我会再把他们全部杀死。我可没有妇人之仁。”
哈根继续建议:“既然如此,大王更不能相信他们会主动来。趁着他们还没有将军队组织起来,我建议大王立刻出兵将尚未团结起来的贵族各个击破。大王军队强大务必,你已经如此的强大,杀死他们有如杀死一只羊般轻松,何必再在大祭坛无聊等待呢?到头来他们不来,你还要组织军队与他们的军队决战,这毫无意义,还令大王少了很多奴隶……”
按照哈根的意思,获悉受袭之后的斯摩棱斯克贵族一定会将全部的农奴组织起来,加上从附近的自由农庄胁迫其出人参战,罗斯就不得不打一场决战。
那些被贵族控制的奴隶不算是人,如同牲口般存在的他们给谁做工都一样。杀死贵族后,罗斯即可得到这些奴隶,即是得到一大笔财富。
而那些自由农庄,他们被迫接受贵族的统治,但其依旧颇为自由,并不愿意为贵族们打仗。加之他们的村庄距离主要的滨河定居点较远,征服他们颇为轻松,也全然不必担心他们会快速支援贵族。
当前罗斯王就该果断进攻,现在距离最后胜利已经是临门一脚了。
却说留里克,他从未放弃主动进攻的计划。现在被哈根说了一番利害,他勃然而起:“那就打吧。”
有道是事不宜迟,当夜留里克就着急全军的贵族、军官于行宫突击开会。
他们的酣睡被打断,一个个显得精神有些萎靡。不少人已经猜得出此事与战争有关,现在成群聚集那萎靡的精神逐渐化作群体性的亢奋。
留里克就坐在大家面前,他的态度极为简单干脆:“兄弟们,我改主意了!等他们亲自来投降,事后再宰了他们。还不如现在就出发,将他们斩首,用其脑袋祭祀诸神。”
一双双眼睛在颤动,大家一副跃跃欲试之相。
“战斗!”留里克高举有右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