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然……直接全部投奔他算了。
他也是现在才听说,麦西亚国王非常年轻,其人来自遥远北方,背后站着更强大的实力。
非常微妙的是,那位国王有着黄金般的头发,比很多勃艮第贵族发色更加金黄。勃艮第诸贵占领了曾经罗马人的高度聚居区,他们感觉自己非常卑贱,反观罗马哪怕毁灭,它高贵的灵魂长存。
凡是有财力的勃艮第人都想要和罗马遗留的贵族、富裕平民结婚,最普通的勃艮第人也希望妻子有一头黑发。
勃艮第人整体的发色正逐渐变深,他们虽然普遍忘记了自己祖先来自于奥斯陆峡湾与日德兰半岛,本质上与丹麦人、瑞典人都是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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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唯独清楚,凡是见到任何人就纯金般的发色,就可以估计他来自寒冷北方。
一个诺曼人做了国王,麾下有大量安茹贵族簇拥,大量安茹附近的贵族支持。
一个诺曼人凭什么?
安德鲁斯其实已经知道了真相,奈何他了解的越多头脑越混乱,也许只有见到麦西亚国王本人,一切乱七八糟的才能捋顺。
于是,被认为守卫严密的蒙塔日堡垒居然就是一个一踹就倒的破房子。
在另一个位面,英格兰军占领奥尔良,并在蒙塔日建立坚固堡垒。卢万河上被挖深了些,还在必过的桥梁附近埋下大量拒马鹿砦。
圣女贞德与迪卢瓦公爵面对被树立的吊桥一度一筹莫展,最后他们想到奇妙招数,将本来用于强攻奥尔良制作的攻城楼车推倒,硬生生在卢万河上造了一座桥,法兰西军队就踩在攻城楼车上蜂蛹冲进英格兰的蒙塔日堡垒,继而三天之内杀到奥尔良城下。
但对于重武器的浪费,也令法兰西军队在城下又折腾很久。
那个时代,被人们踏出来的森林道路更加开阔坚固,比之早上六百年,现在的麦西亚联军沉着走出森林,他们正有条不紊走向蒙塔日。
在联军主力行将抵达之际,贝孔已经安排几个兄弟去后方迎接。
手持骑矛的骑士如一尊雕塑立于路边,挂在矛上的旗帜一直在飘扬。
正当下午,在世界一片橘色时,麦西亚军主力终于抵达了今日目标。
雷格拉夫与接应的骑士欣然聊了一番,他诧异,想不到蒙塔日骑士的投降如此顺滑?
“嗬,我还想着发动强攻,真是我高看勃艮第人了。也好,省了一场大战。”他喃喃自语一番,针对顺滑投降的骑士安德鲁斯已经想到了对策——收编。
庞大军队排着颇为整齐的步伐进抵木桥,一时间长矛如林,浩浩荡荡的马车队令所有等待命运的投降者震撼又诧异。
安德鲁斯乖乖地候在桥边,他被贝孔亲自领着。
威伯特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血战,他梦想着自己率部冲垮敌阵,在乱战中大杀四方,这种成为真男人的机会现在肯定是没有了。
至少自己打赢了蒙塔日,虽然自己人真的没有付出很多。
他率部陈列桥梁两侧,夕阳下重骑兵浑身都在反射柔和之光。
只见雷格拉夫攥住缰绳坐骑缓步走来。
贝孔轻轻踢了一脚投降的安德鲁斯,“看到了吧?那个年轻人,脑后留着高耸马尾辫的年轻人,他就是麦西亚王。”
“他?不可思议。”安德鲁斯肚子里憋着一些话,仔细看那位年轻的王居然有一些女相。
因为勃艮第人的传统妇女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