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一个天鹅般的美女,却以比武招来个女婿,实在是登不了大雅之堂,上不了台面。
奇丑无比,身形如个癞蛤蟆,自惭形秽,与貌若神仙的吴三娘子比,可真是癞蛤蟆吃天鹅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武招亲,一诺千金,岂能毁誉,有背武德之家,女儿不同意也得同意,这是门规。
古时女人低贱,在夫权制社会中,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要饭的拿棒走。
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属品,不然哪有三从四德,贞节烈女。否则公堂对簿,毁婚在官府中也是不支持的。
如果说按现在的婚姻法话,早就自由了,还能受此束缚。女人早就上房揭瓦,清规戒律谈何容易。
于是两个鸳鸯比翼连理成了冤家,几乎男人上不了床,整天被女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当个受气桶子。
男人既爱她,又恨她,不得已也自寻欢乐,与水泊湖匪打家劫舍,干着鸡鸣狗盗的营生,成了女人外线接头人。
一个杀猪,一个卖肉,这个道是默契的如铜墙铁壁。
为了共同目标,而求大同,存小异,各做各的营生,井水不犯河水,生活方式各自为政。
但不管哪个时代的产物,男尊女卑也罢,还是夫唱妇随也行,就是那个独门技艺,还是传承了女人。
因为香火在此已经断炊,后继无人,也只有破了壶里,做出权宜之事。
吴三娘子生为女人可叹又可幸,女子无用武之地,您说封建社会哪有女状元、武举人。
唯有戏剧中杨家将,大宋无人了,唯有小女子上阵,还是一群寡妇,帼国不让须眉。
但毕竟使人心寒,亦然有怜香惜玉,怎么出征都是女儿呢?那是故事了,杞人忧天,为古人担忧,多情寡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