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谢知武就提出去城里摆摊。
这事儿他有经验,有时候城里那些酒楼饭馆生意冷清亦或着是已经有足够的食材时,他打来的猎物也未必全能卖掉,所以偶尔也会沿街叫卖。
但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摆摊不仅要投入摊位费等成本,还得日日走这么久的路,实际能支起摊子的时间非常有限,而且来回奔波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儿,这和他平时吆喝两声卖猎物是不一样的,毕竟他一次要卖不少猎物,当天若是回不来,花几文钱找个落脚的地方也成,如果摆摊还要在城里赁间屋子,能不能赚到钱真的很难说,最后只能放弃。
“现在咱们家的债都还得差不多了,你不用想这些,赚钱是你男人我该考虑的事儿。”
谢知武看她情绪低沉,以为被打击到了,笑着安抚了两句,“走,医馆就在前头,先去看病要紧。”
怎么能不考虑呢?
谷雨从来没想过像菟丝花一样攀附在男人身上,靠着对方养活,她毕竟是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就算在古代做不了什么精神独立的事业型女性,但至少得有一项能够赖以生存的技能吧。
只是眼下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谷雨点头,跟上了他的脚步。
医馆距就在城西街的尽头,名为济康堂。
医馆占了三间门面,门头十分气派,顺着开着的大门朝里面看,左侧是密密麻麻的中药柜,小伙计正在抓药,右边则是问诊的地方,竟有三位大夫一同坐堂。
“城里……就这一间医馆吗?”
这地方一瞧就很贵,谷雨现如今知道赚钱的不易,不想花冤枉钱。
谢知武笑,“这里是县城最好的医馆了,我先前打过一头鹿,那鹿骨鹿茸都是卖到济康堂的,跟里头的林大夫也算熟识,他医术好,也不会给咱们用太贵的药,等会儿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