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他们是在国营饭店吃饭的,这次不再是吃肉包了,他们奢侈的点了一盘红烧肉。
红烧肉上上来,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
趁热夹起一块,一口咬下。
最先咬到的是肉皮,肉皮弹口有嚼劲,再用牙齿轻轻往下一收,下面一层是肥肉,肥而不腻,再下面一层是瘦肉,入口即化。
肥肉紧跟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
这家国营饭店大厨的手艺真的不错,这红烧肉做的一绝,难怪他们不在正点,提前来吃饭,饭店里还是这么多人。
红烧肉份量不少,每人都能分到大半碗肉,再加上汤汁,淋在米饭上,浸透了红烧肉的香气,让人胃口大开,三人都吃得肚子圆溜溜的。
虽然肚子有些撑的难受,但白雪却有些享受。
如果没有品尝过美食,那她还可以忍受,可她是已经吃过三个世界,品尝过人间美味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
天天粗茶淡饭,唯一的美食只有一个鸡蛋,之前还没办法每天吃。
白雪已经想念美食想念的紧了。
今天突然再次吃到红烧肉,白雪的幸福感大大提升。
吃好饭后,他们是坐公交车回去的,这个年代可不讲究什么散步消食,好不容易吃了点肉,那可得积攒着能量,让身体也多长长肉。
回到院里,发现家里没有人在,原本公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