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程笑着点头:“嗯,我知道。”
“您知道什么?”
知道你到死都不会背叛我,陈程在心里回道。
“没什么,最近你别去二爷那个场子。”
“我听老大的。”王二乖乖点头,现在就算打死他他都不敢再去了。
他又不傻,能闲的没事儿往是非地里扎吗?
“你把你那里收拾一间屋子出来,估计这几天那小子就过来了,我去东北的这段时间你带他。”陈程想了想吩咐道。
王二赶忙回道:“行,我这就回去收拾,那个老大,你看人参我是不是要一起带回去?”
陈程白了他一眼,转身回屋打开柜子,挑挑拣拣的找了一只最小的人参递给他,阴阳怪气儿道:
“我希望不要在黑市上看到它!”
王二缩缩脖子,有些难为情的开口辩解:“老大,这都是哪年的老黄历了,你还记得这么清楚……”
怕被打,赶紧把人参抢到手掉头就跑:“我回去收拾屋子了啊……”
陈程:“……”
跑的还挺快!
揭过这段插曲,他又继续收拾给笙笙带的东西。
总感觉她什么都缺,什么都想给她买,用不用的无所谓,重点是她得有!
别说,她是真的啥都有,不用看别的,就看那一堆令沈玲玲头疼、令孙丽丽嫉妒的箱子吧!
甚至她的大部分衣服都是陈程给买的,从下乡以来,除了小弓和沈玲玲给她织的毛衣,还有刘兰花给她买的一条裙子以外,剩下的都是陈程买的了。
再加上鹿闻笙本来就生的白净漂亮,因为不用下地穿的又洋气,所以整个村里的女人没一个不羡慕她的。
这也是为啥那些女知青没事儿老盯着她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因。
你就想吧,大家都土,就你穿的好看,主要是这衣服在县城都很难买到,你就说别人羡慕不羡慕吧!
陈程林林总总的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一个大皮箱里,想着过几天有缺的再去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