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直观的就是,程舟脚上的那双运动鞋,让他穿到现在,底都已经快被磨穿了,这还是程舟在没有经历什么高强度战斗的情况下。
如果真有那种危急时刻,必须完全催发自己的身体,毫无保留地使出所有力量,这种普通的运动鞋,那就是一脚就崩的事儿。
要知道,末世前的那些普通人中体质最强悍的篮球运动员,都经常可以看到他们在赛场上一个大力蹬转踩爆篮球鞋。
虽然他们对比一般人来说体质要强上很多,但仍然没有脱离普通人的范畴,跟超凡者比起来那完全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其实衣服不关键,关键的是鞋子,所以程舟才会在这些士兵脚上扒下了几双战靴存到了系统背包中。
至于衣服,程舟打眼扫了扫就放弃了,基本上没有一个人的衣服是完好的,全是重机枪打出的枪眼,有的因为里层还穿着防弹衣,衣服都被搅碎了,破破烂烂的全是血污。
程舟皱着眉摇了摇头,即使他再不在乎穿着,也不代表说就能接受得了穿这种衣服在大街上乱晃。
虽然丧尸并不会在意他穿什么。
小校花家里应该会有合适的,程舟想到,准备回去找一找,他知道小校花也不会在意。
并且,即使她在意,程舟也不会在意她在意。
差不多将有用的物资全都收集起来后,丧尸群也呼啸着围了过来,程舟抬手轻握,野火战刀即刻出现在手中,意念微动间,燃烧起熊熊火焰。
程舟纵身持刀,一个大回环连斩,七八只包围他离他最近的丧尸头颅接连掉落滚地。
自从有了野火后,只要是催动着火焰的状态,就不会有太多血污喷溅到程舟身上,强横霸道的超高温火焰顷刻间便能让皮肤组织和血液碳化成灰,让程舟的战斗过程,整个都干净利索了很多。
一圈无头丧尸倒地后,程舟催身上前,轻飘飘一脚踹飞身前的一只丧尸,破开一处缺口,身形迅速闪出丧尸群,跑回装甲车所在的地方。
眼下阿紫不见踪影,这里已经没有了逗留的必要,阻碍终于全部消失,就连程舟坐上车,关紧厚重的装甲车门后,也不禁轻轻出了一口气。
他都已经忘记了,这一趟最开始出来,其实只是为了救程橙回去,如果不是接连遇到意外情况的话,程舟此时估计已经到洛城成功落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