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顺这厮,祖贯山东莱州人氏,原是贩羊马客人出身,只因折了本钱,才占据了清风山,做起了打家劫舍的勾当。
原本如今天下大乱,盗贼四起,燕顺被逼无奈,投身绿林,无可厚非。
不过,燕顺这厮,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吃人魔王。
在这清风山上,只要是被拿住的行人,都被燕顺,取下心肝,做了醒酒汤喝。
二寨主‘矮脚虎’王英,更不用说,贪财好色,‘人形小泰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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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王英,祖贯两淮人氏,因为五短身材,江湖上都叫他做‘矮脚虎’。
这厮原本车家出身,只因半路见财起意,就势劫了客人,事发到官,却被这厮越狱走了。
逃到清风山,和燕顺两个,占据此山,打家劫舍。
说起这王英,可是个实打实的真小人。
在这厮眼中,不说那些仁、义、礼、智、信、行、忠、良。便是江湖绿林中,信奉的道义,都是狗屁。
当初宋江被擒清风山,自报家门,王英这厮,也是与燕顺,郑天寿一同,跪地拜称‘哥哥’的。
可是,当那清风寨知寨,刘高的浑家,被抬上山来后,美色当前,什么兄长,哥哥,就被王英这厮,抛之脑后了。
面对宋江要送刘高浑家下山的要求,王英可是千百个不愿。
最后,竟逼的宋江跪地求情,王英还是不为所动。
还是燕顺,郑天寿两个,实在看不过去,强行压住了王英那厮,宋江的心愿才勉强完成。
不得不说,王英的好色,是刻在骨子里的,是那种见到女人,什么爹娘老子,都可以不顾的好色。
至于那三寨主,‘白面郎君’郑天寿,任充倒是印象不深。
只知他是浙西苏州人氏,只因生得白净俊俏,人都号他做‘白面郎君’。
原是打银为生,因他自小好习枪棒,流落江湖上,在清风山上过,撞着王矮虎,和他斗了五六十合,不分胜负。
燕顺见他好手段,便留他在山上,坐了第三把交椅。
书中对于此人,倒是没有过多的介绍。
不过,任充想来,这郑天寿能在清风山这等污浊之地,逍遥自在,想来也非什么良善之辈。
“泼贼!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