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天晚上喝得有点多,早晨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八点半了,匆匆洗漱后,我连早饭也没顾上吃,便赶去了检察院。
刑侦二科的办公室里,只有小韩一个人,他说自己不知道冯科长去哪了。
我想冯同勤大概怕又被自己缠上,所以躲了起来。
小韩还算热情,又是沏茶又是递烟,问我找冯科长有啥事。
自己的事情小韩插不上手,我也不想让他为难,于是告诉他,等冯同勤来了后再说,不管多长时间都可以等。
小韩挺忌讳和我聊案子的事,吭哧了一阵后告诉我,中秋节那天我在车上说的小五的事,他已经把情况反映给院里住古城监狱检察室,他们对我提供的情况很重视,说会尽快调查落实。如果确实是因为三年前一次未遂偷窃行为,一直被关押的未成年人,不管那个小孩当初是被哪个派出所送进来的,检察室都会要求监狱方面马上放人。
真是衙门里有人好办事,被公安机关遗忘在看守所三年多的小五,因为我一句向助理检察员小韩发牢骚的话,竟然有可能很快放出来,真是可喜可贺的事情。
我替小五向热心的小韩同志表示了感谢,然后向他要了纸和笔,写下了:榆树坪镇宝龙煤矿,硲口乡飞龙洗煤厂两个地址,请小韩设法在小五出狱前,把这张纸条交给他,让小五到这两个地方找我。
我说:小五是个可怜娃,出来后也没地方去,只能继续流浪,长此以往,迟早都会再犯事的。我准备收留他,争取把他调教成一个能自食其力,能对咱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创造价值的人,以后还将努力帮他娶媳妇,帮他建立自己的家庭,过上正常人的生活。
小韩面色凝重地点点头,仔细把我给他的纸条叠起来,装进自己那个须臾不离身的黑色公文包里。
我在沙发上坐下,拿起张报纸,对小韩说,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小韩张了张嘴,似乎说什么,抬眼看了眼半开的房门,又低下头去,继续整理桌子上的一大堆卷宗。
喝着茶,看着报纸,我一直等到中午下班,也没见到冯同勤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