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主,
凡是名下登记田地,超过1500亩的,都叫做大地主。
各区、各郡、各市、各县会通知当地的大地主们,让他们在三年之内,将手中土地进行变卖,直至不超过1500亩为止。实在卖不动的,就强行卖给朝廷。
当然,卖给朝廷的价格,比市场的田价,要少四成。
第二个内容是限定了田租的上限和下限。
每两年,各郡、各市、各县就会对外公布本地区上、中、下三等田地的租金上限和下限。
各个地方由于种养的东西不同,租金也各异。
但基本上,田租的上限不超过收成的四成,田租的下限不低于两成。
这是私田的租金。
而公田的租金更低,只有收成的一成。
看到奏本,齐天帝大为振奋,连夜召集众臣廷议,决心破釜沉舟地推行“十三新政”。
经过一番紧急筹备,建初四年12月,包括“限田令”在内的十三条改革措施就颁布了。
这对无地之贫民来说,自然是像天上掉馅饼那般高兴。但对大地主来说,犹如脑门上挨了一重锤,头痛欲裂。
不出所料,许多大地主开始结盟,意图招兵买马,反抗帝国。
毕竟,限田令的推行,严重损害了大地主的利益。
比如,三川县的韩、赵、魏三家大地主,每家都要强行变卖两万亩的田地。
关键是三川县的有钱人也是他们三家。能买得起田地的人很少,而要卖的田地却很多。
这就造成田价直线下降。
而要卖给朝廷就更亏。
因为朝廷的收田价也是跟随市场在变动的,且永远比市价低四成。
基本上,卖给朝廷就和白送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