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场面乱做一团,人人只顾着乱喊乱叫,乱冲乱撞。
即便前面有人察觉到危险,发出求救信号,也完全淹没在身后嘈杂的叫嚷声中。
人群一旦陷入疯狂状态,短时间很难控制住全场。
直到冲在前面的混子横七竖八躺了一地,后面终于有人发现异常,也不敢往前冲了,撒丫子就逃。
这就是混子,趋吉避凶,永远是混子的天性!
混子就是混子,再强的混子,也没有不畏生死的狠厉。
悍不畏死的,只有两类人,要么是亡命徒,要么是大英雄。
混子们习惯以多欺少,以强凌弱。
刚才蛮一霸一直装孙子,等他的五百兄弟都到了才敢和萧潜翻脸。
在他的身上,也隐藏着欺软怕硬的深深印记。
刚才兄弟们冲锋的战况,他看得一清二楚。虽然自己兄弟人多势众,可是和对方两个美女的战力压根不在一个层面。
兄弟们没有一人能够抵挡住对方的攻势,乍一碰面,就仰头躺下。
五百个蛮荒混子,被两个娇滴滴的大美女全程碾压。
对方手中两柄长剑,就是死神手中的死亡镰刀,无情而又快速的收割着兄弟们的生命。
短短几分钟,就让蛮一霸的脸色苍白如死人,不知觉间,冷汗已然湿透全身。
自打他混迹蛮荒以来,十余年间,早已见惯死亡和鲜血,却从未有今天如此害怕!
他知道,只要对方愿意,即便自己有几百个手下,依旧难逃一死!
一瞬间,他彻底醒悟过来,对面那个脸带笑意的少年,就是决定他是生是死的关键人物。
“住手!”
他大吼一声,“扑通”跪在地上,高举着双手,以膝为足半走半爬来到萧潜面前。
“苗蛮儿拜见主人,恳求主人饶奴才一条狗命!”
他以最虔诚的姿势,一连磕了十八个响头,额头早已磕出血印。最后,他双手举在头顶,像最忠诚的猎犬一般,跪趴在萧潜身前。
原本乱糟糟的场面,此刻静寂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