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旦角飞快把张海桐浑身扫了一遍,手也过了一遍,发现这家伙除了身上没抽完的烟最贵以外,分明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穷鬼。
他立刻骂了一句晦气。
丑角却摸到张海桐的右手,诶了一声,把那只手举到旦角眼前。
旦角应该有些阅历,知道土夫子这一行里的“流派”。最出名最神通广大的,无非四个。分别是:搬山、卸岭、发丘、摸金。
这个人的右手如此形状,分明练的是发丘指。
这种本事一般不外传。不是这个组织的人除非有大机遇,否则这辈子都不会有练发丘指的机会。
就算运气好得到了方法,也未必能练上。要么是年纪大了,要么就是练坏了。失败了都算好结果,要是练的手废了,那才是悔不当初。
由此可见一个会发丘指的人有多贵,这意味着有这个人存在,此行就算不丰收,也不会太差。
收益也伴随着风险。也意味着这种人不会轻易下地,一旦下地,必然是大墓。
旦角原本以为这都是传说,如今真看见了,立刻不敢耽搁。
他让丑角把人放在自己背上,立刻背着张海桐跑出林子,蹭的一下蹿进班主消失的灌木之中。
就是这一背,旦角才发现这个人身体格外的软。这种软不是女人那种与生俱来的柔软,某种意义来说,比那个还要软点。
仿佛这个人对于浑身骨骼的掌控力已经浑然天成,对整具身体的控制度绝对高的可怕。
旦角虽然本职是盗墓,但也确实对唱戏有点热爱。他第一想法是,这下子省事儿了,这人要是唱乾旦,什么练功夫的事儿都省了。
就是不知道眼神儿和声音怎么样。要是都还好,放在寻常戏班都算捡到宝了。
何况他们这野班子还有副业呢!
……
正是偷了这么个大活人出去,旦角还不清楚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张启山的人把这附近翻了个底朝天,就差把地皮都犁一遍了。结果愣是没找到人。
再往前面走,那可就出了张启山势力范围能波及的最大范围了,张副官也鞭长莫及。
而且这次搜查如此声势浩大,也是为了给南京方面一个态度。
我们长沙这里可是出了力的,而且是尽心尽力。但是凶手跑了,我们也没法子,你们自己看怎么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