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万山言:“理应在两个案发地之外,尚存第三个地方,或为犯罪之落脚点。”
我全然赞同薛局长此观点,落脚点当在第三点。且我个人倾向于 88 案与 75 案之间之某处。下一步之工作重点,当为查找此落脚点。
鲁天继续问道,那第二个问题呢?
第二个问题是,犯罪分子现今手中已然有一支长枪矣,据我所知乃是五六冲锋枪,88 案又抢得一支短枪。可以言,抢枪绝非他们之最终目的,那他们抢枪究竟是为了何事呢?我个人以为是仇杀或劫财杀人,劫财杀人之可能性尤大。
鲁厅长,此仅为我之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莫要谦逊,莫要卖关子了,继续道来。
此二案皆是长途奔袭、抢枪,我以为罪犯之最终目的尚未达成,他们或会继续作案,且或会是大案。我们已然将此情况向公安部五局做了汇报。
洪涛,你须小心,此家伙极有可能冲着乌鲁木齐而来。
哎…… 哎,哎,说话怎能如此刺耳难听?
那我们得赶紧如临大敌般布置一下防范工作。这个必须争分夺秒地抓紧布置,部队的枪更是要继续严查。
明天我就马不停蹄地去军区联系。
对于犯罪分子的藏身地,石河子的同志有何高见?
这个问题我们和薛副局长已经深入探讨过,按照常理,案发地无疑是重中之重,然后再逐步向周边蔓延。犯罪分子对案发地避之不及是板上钉钉的,我们更倾向于呼克公路和石墨公路的交叉地带,也就是十户滩和泉水地一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