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柏也附和道:“子厚说的是,人多确实热闹些!”
“既如此,那齐衡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齐衡拱手笑道。
王重立马招手让汗牛过来,对着汗牛一番交代,随即便道:“待会儿咱们一道去找庄学究!你们在学塾读了这么多日的书,也该歇一歇了!”
齐衡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二人:“这能行吗?”
“元若放心便是,这法子百试百灵!”王重自信满满的道。
不多时,汗牛就过来回禀,说东西都准备好了,王重便径直出门而去。
齐衡看着长柏,目光中带着惊疑不定。
庄学究这人其实很有意思,学问很高,但又不迂腐,没什么架子,喜美食,好口腹之欲,尤其爱吃水晶肘子,红烧肉,对这些肥而不腻的东西没有半点抵抗力。
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学究,年过半百,竟然喜欢吃这些这些东西,不得不说,这爱好确实与旁人不同。
王重进了厨房,带上围裙,旁边的厨娘将备好、清洗干净的上等五花肉放到桉上,看着王重处理。
水晶肘子做起来费时费力,不是一时片刻能做好的,王重就只能做红烧肉了。
五花肉做法虽然简单,但用料和火候却极为讲究,一些细微的差别,便有可能导致口味的变化,不过对于王重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
一切准备妥当后,嘱咐厨娘用文火小心熬煮,王重又到旁边准备其他菜肴。
庄学究虽说最爱吃肉,但也喜欢清澹简单的素菜,王重接着又弄个清炒豆芽,火腿焖豆腐,小葱皮蛋拌嫩豆腐,再备上一道鲫鱼豆腐汤。
待到申正时分,王重带着几个端着一应菜肴的女使,来到庄学究的住处。
还没进门,菜肴的香味就已经先传进了屋里。
老餮的鼻子一般都比较灵敏,庄学究自然也不例外,王重带着几个女使还在屋外,庄学究就闻到了那菜肴的清香,当即眼睛一亮,顾不得其他,快步走至门口,待看到笑脸盈盈,正迎面向他走去的王重,脸上顿时露出笑容。
“我说今日怎么窗外的喜鹊老是叽叽喳喳的,却原来是有贵客登门!”庄学究身上可没什么大儒的包袱,便是在课堂之上,虽不失严厉,但对学生们也不怎么苛责。
王重年纪虽然和庄学究差了一大把,但才学性情却是得了庄学究认可的,尤其是对美食的爱好,王重不仅好吃,且还好动手做,亲自烹饪,不拘泥于所谓的圣人之言,这一点才是庄学究最喜欢王重的地方。
王重笑着道:“昨日得了几壶嘉兴送来的陈年花凋,甚是香醇,特来与学究共饮!”
“陈年花凋?”庄学究的眼睛更亮了,当即迫不及待的把王重拉进屋里,女使们将菜肴摆好,将王重带来的两坛子陈年花凋置于旁边桉上,先沽了两壶出来。
庄学究刚夹起一块儿肥瘦相间的红烧肉送进嘴里,正闭着眼睛慢慢咀嚼,享受着红烧肉的美味,王重已经提着酒壶,将庄学究身前的酒杯给斟满了。
看着庄学究睁开眼睛,王重立时举起酒杯,笑着说道:“美食若是少了美酒相左,那便如同宝马少了马鞍,书家少了笔墨纸砚,岂非可惜!”
“此言有理!”庄学究道。
王重紧接着道:“学究,来,晚辈先敬你一杯!”
庄学究却没第一时间举杯,而是看着王重:“你小子这肚子里又憋着什么花花肠子呢?”
王重立马紧皱着眉头,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庄学究:“我以丹心照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在学究眼中,我竟是这般人?”
庄学究举起酒杯,和王重虚碰一杯,说道:“上回你邀我喝酒,是看上了我那副诚悬先生的字帖,这回又是瞧上我什么了?”
话虽这么说,但庄学究还是把酒给喝了!毕竟是十年的陈酿,虽不说有多罕见,但也颇为珍贵。
“瞧你说的!”王重笑着给庄学究将酒添满:“这不是明日好不容易休沐,想着如今正好是北雁南归的时节,正好邀则诚去城郊猎雁,想让你饶他一日假期。”
“一日?”庄学究定睛看着王重问道。
“就一日!”王重点头道。
庄学究拿起酒杯,一饮而尽,豪气万丈的道:“倒酒!今日不醉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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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重脸上笑容愈盛,手上倒酒的动作也不慢:“今日晚辈就舍命陪君子了!”
“干!”
······
当天晚上,庄学究醉倒之前,便吩咐书童去通知盛紘和其余弟子,明日暂歇一日。
至于庄学究,已然晕晕乎乎的被书童扶着回房歇息去了,少说也得睡到日上三竿才能起。
于是乎,翌日清晨,出城猎雁的人,就又多出一个长枫。
长枫虽会骑马,但那是为了打马球才学的,哪里懂什么骑射,跟着去不过是凑热闹的罢了。
让王重颇为意外的是,齐衡这个齐国公府的小公爷,箭术竟然比长柏还要好上不少,四人之中,他是除了王重之外唯一有收获的。
眼瞅着齐衡一箭将大雁穿胸而过,长枫的心里满是羡慕!
齐衡的书童不为提着齐衡射中的大雁,笑脸盈盈的跑回来向齐衡报喜,齐衡看了看余初二手中提着的那三只均是翅膀中箭的大雁,眸光闪烁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元若好箭术!”王重称赞道。
“还是不如子厚!”齐衡拱手道。
“小公爷不必沮丧!”旁边的长枫劝慰道:“子厚自小习武,弓马娴熟,连顾二哥哥都不是他对手,更何况咱们!”
齐衡笑了笑,没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