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一是个胖球一样棕色皮肤的混血中年男子,大腹便便,坐在沙发里挤成了一堆肥肉肉山。
在普遍瘦的皮包骨的南域部落中,他的形体一看便知道是最顶层的食肉者。
南域部落普遍有着浅肤色人种更高一等的思想,自己便觉得是低等种族的观念已经在各个阶层根深蒂固。
混血,哪怕是私生子地位也极高。
神一就是混血,母亲和西洋人私通的产物,神奇的就是其父明明知道神一不是他的血脉,却从小就极为偏爱,更将氏族族长一位传给了他。
此时他满脸谄笑,听着陆铭说话。
而在外界报道中,神一是个暴君,动不动就将臣子活活烧死之类的,异见分子及反对他的民众更是会被比火烧还残忍的各种酷刑活活折磨而死。
这个臣子及他统治下土着眼里可怕无比的恐怖魔王,此刻却温顺的好似一条听话的忠犬。
其实,神一就是对旁侧坐的彼得三世都极为客气和尊重,更莫说来自联合王国的顶级权贵了。
有个传说,神一其实是彼得三世的私生子。
不过,看两人面相根本失之千里,而且,彼得三世再怎么精虫上头,也不会去染指神一母亲的。
报纸上照片见过这位“太后”,胖的猪一样的黑人妇女,而且接受采访时的言语也极为粗鄙不看。
但其氏族势力强大,和神一父亲的结合,就是曾经很通行的强大氏族之间的联姻。
“你呀,还是要做出适度改变,世界变了……”陆铭知道自己说这些不会有什么效果,但还是要说。
“是,我明白,我明白……”神一赔笑连连答应。
而对于陆铭的任何要求,神一都是没口子的表示坚决支持,强烈拥戴。
包括在其酋都艾力哈得莫斯(意译丛林西北之城)修建军用机场,而且,要征募两万名第一酋长国各部族劳力。
此外,从各族武士中征募精锐,包括通知雨林中的部落,自信的勇者都可以来应征,组建一个大约五千人的丛林旅,归属联合王国南部军区领导,番号为哈得莫斯丛林旅,属于职业雇佣兵性质,从南域部落的普遍收入来说,发放较高薪金,其实就是联合王国正常的士兵补贴,用在土着勇士们身上,就可以令他们献出生命的代价来效忠了。
这个丛林旅会常设,其战功卓着者会有机会获得联合王国公民身份。
神一连连答应,但最后陪笑道:“番号前面是不是加上半山堡呢?这样的话,丛林战士们会更忠诚的效忠于司令官阁下。”
半山堡,自然是指陆铭半山堡伯爵的爵位。
陆铭笑笑,“私下可以这样叫,我会参与到组军中,有助于提高凝聚力,正式番号还是不加了。”
神一赔笑:“是。”
彼得三世在旁笑道:“有能移民联合王国得到合法公民身份的激励,怕不争得头破血流?”
神一满脸艳羡,“我都心动了呢!”
陆铭有些无语,这家伙实在恬不知耻到了一定境界。
看看时间,这一谈就是两个多小时,笑道:“也差不多了。”
神一眼珠转了转,“司令官大人,我有些小小的礼物送给您,因为不好带入军事基地来,滞留在外面的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