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秦锋第二次请客!

虽然没有刘家的势力大、靠山硬,可这十一家也不是平凡之辈,在官场上都有广泛的人脉,若是一般人,绝不敢动他们的。

可惜秦锋不是一般人,连刘家父子都杀了,还在乎这十一根烂葱吗,当即下令斩首!

刀光闪过、又是十一颗人头落地,鲜血喷的到处都是……

还没结束!

亲兵们又拖上来一大群人,共计是一百八十八人,都是刘家和十一家大户手下的亲戚、恶奴、打手。

这些人为虎作伥、欺凌百姓,手上都有人命案子,在正宁城内的民愤极大!

除恶这种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做绝,因此秦锋下令,全部斩首,一个不留!

转瞬之间,又是一百八十八颗人头落地,鲜血不断喷涌,在中军大帐前汇成了一条小溪,流出很远很远……

……

有人问了,秦锋只是一个正五品的守备官、有权利这样大开杀戒吗?

按理说是没有的,因为谋反属于重罪,位列十恶不赦之一,而这个级别的犯人被抓住之后,地方官员是没有权利处决的,而是要将犯人戴上刑具、关入木笼囚车当中,连同证据、卷宗一起押送到总督府衙门。

总督府审理之后,确定无误了,再将犯人、证据、卷宗一起押送到京城,交由刑部复核,再由都察院进行参核、再由大理寺审允,三个部门都没有意见了,再送给皇上亲自勾决。

皇上御笔勾决之后,将批文下发到刑部,刑部再将犯人押送刑场,午时三刻、验明正身之后,才能当众行刑,处决犯人!

整个流程走下来,至少需要一年时间,如果中途出现了问题,需要复审的话,拖上三年五载也是常有的事。

问题是,西北大乱,流寇造反,地方行政体系遭到了严重破坏,根本没法走流程了。

而且造反的人太多了,若是抓住一个犯人,就打囚车、装木笼,千里迢迢的押送京城……地方上没这个能力,京城那边也审理不过来。

没办法,事急从权,为了早一点平定流寇之乱,朝廷只能将生杀大权下放,由地方官员自行处决,杀完犯人之后,向上面报备一下就行了,有时候不报备,上面也不会过问的,因为死的人太多了,根本过问不过来!

而秦锋就是利用这个机会,才大开杀戒的!

至于杀完人之后,可能引来的麻烦,秦锋早有心理准备,也想好了应对之策!

再说那些大户们,看过血淋淋的杀戮之后,心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如果说,之前对秦锋是三分畏惧、七分仇恨,如今则变成了十分畏惧,不敢仇恨了,甚至不敢多看秦锋一眼,生怕惹来杀身之祸!

杀一人为罪、杀十人为凶、杀百人为恶、杀千人为将、杀万人为雄……这就是人世间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