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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萨没有去亲自主持公审,或在上面露面的想法。
外面的喊声,如山呼海啸。
他却没有丝毫动容,只是认真伏案编撰希伯伦的第一部成文法典,他要将现在施行的“习惯法”废除。
由他编撰的《希伯伦法典》的内容很简单,但也很详尽,对债务,财产继承,婚姻,诉讼等各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习惯法这种东西,太容易被曲解和诡辩了。
比如通奸者,在这个时代,哪怕只是怀疑,都可以诉之于教会,用神裁法,将有通奸嫌疑的女人,丢进河中。
若是她沉下,便是有罪,但人丢进河里,又哪能不沉下去呢?
当然,这种法律往往不会诉之于贵族女子身上,但这也要看贵女家中的权柄,如果是权势滔天的公爵之女,又有效忠于自己的骑士,带来了丰厚的嫁妆,那就是当着自己老公面给他戴绿帽,他也不得不忍着。
所以,这种法律干脆就成了迫害平民女子的专利。
在洛萨看来,希伯伦要比伯利恒更加适合他的最大原因,就是在这儿,教会的力量是最薄弱的,也没有宗教裁判所之类的机构。
但异教徒们的习俗,同样根深蒂固,比如在犹太街区,如果发生一起通奸案,肯定还是由他们内部审判,这是洛萨不愿看到的。
封建领主们的权力是无上限的,就跟皇帝一样,有的人能够无限拔高这份权力。
有的人,却只能是傀儡一般的提线木偶,权势顶多算得上一个城主,小伯爵,甚至连在自己的宫廷里,都无法做到一言九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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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希伯伦的城堡。
芙琳吉拉有些慵懒地伸了个懒腰:“昨晚没听大人讲故事,感觉整个鬼生都不完整了。”
让娜白了她一眼:“都几百岁的鬼了,还跟个小女孩一样,你就不感觉羞愧吗?”
芙琳吉拉哼哼道:“那有什么可羞愧的,我在大人面前,永远都是小女孩。”
让娜嘴角弯了弯。
这个蠢姑娘,不会真以为大人喜欢小女孩吧?
“好吧,你先回去吧,我得去趟马厩,把这家伙安置好。”
葡萄是个坏脾气的大牲口,只准许让娜和洛萨触碰,昨晚芙琳吉拉想试着骑一骑,险些被葡萄一记后蹄给踹到。
气得她牙痒。
“哼,迟早我把你的宝贝‘葡萄’吸成标本!”
她脚步轻快地向城堡大厅的二楼冲去:“大人,傻大个儿,我回来啦!”
“芙琳吉拉小姐。”
熟悉的声音,令芙琳吉拉有些惊异地抬起头。
随即,就看到在楼梯尽头的走廊上,一个身着管家式黑白礼服,头发打理得一丝不苟的男人,正微笑着看着她。
“库…库尔斯!”
芙琳吉拉惊呼道。
“是我,殿下。”
库尔斯用戴有白色手套的手指,抚过楼梯上的护栏,看着上面积攒的灰尘,有些皱眉地对洛萨说道:
“恕我直言,您的住所实在是太不讲究了,遍地灰尘,摆设陈旧,会大大拉低此地主人的位格。”
洛萨有些无奈道:“你得知道,现在还是中世纪盛期,国王也不会有那么多讲究。”
库尔斯叹了一口气:“原来您是这样想的。可怜的小姐,竟也要居住在如此陋室。”
这家伙古板程度跟乌尔丁有的一拼,穿着的礼服熨烫得一丝褶皱都没有。
就连脸上的表情都表达得恰到好处,仿佛严格按照某种标准做的。
芙琳吉拉明显有些兴奋,一路小跑冲上楼梯:“库尔斯,你怎么来了!”
库尔斯优雅地施礼,脸上终于绽出一丝发自内心的微笑:“殿下,很高兴能再见到你,先祖陛下得知您失踪的消息后,都快急疯了。”
芙琳吉拉轻哼道:“急有什么用,有本事也响应大人召唤,跨界过来呀?”
洛萨微微抿了抿嘴。
芙琳吉拉口中的先祖大人,就是鲜血王庭的掌舵人,诸多鲜血大君中最强大的采佩什家族首领——弗拉德·采佩什。
其实就是历史上那个很有名的穿刺公——德古拉。
在背景设定里,这可是个BOSS级角色,只有卡池极深,练度极高的玩家,才能凭借操作,将其击败。
像自己这种萌新玩家,现在这阶段,要是碰到芙琳吉拉的先祖,估计得团灭吧?
名称:库尔斯·采佩什
类别:刺客
品质:史诗级(五星)
等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