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汉两步并一步的走到向芯妤身前,满脸的皱纹透着异常高兴的神态,说道:“憨娃子来信了,快,放下手中东西,给俺们念念。”
听清楚院子里的动静,让一直半卧在里屋的周婶也紧跟着兴奋的叫唤了起来:“孩子他爹,是谁来信了?”
“是俺们的憨娃子来信了。”周老汉走进里屋大门,对着床榻上的周婶,晃了晃手中还没来的及打开的书信说道。
这是近日有其他返乡探亲的士兵捎回来的一封家书,在当下,只要有同乡返乡,其他同村的人们都会拜托返乡的村民们捎一些东西带回去给家里人。
“是俺们的憨娃子呀,”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可是憨娃子第一份离乡家书,周婶激动的眼泪都流了出来:“快,快让俺瞅瞅俺娃的信。”
“看你这老婆子,高兴的都忘记了自己不识字了吧。”周老汉并没有将信交给周婶,而是交到了家里唯一能识文断字的向芯妤手中:“小娥,快给俺们读读。”
“嗯,”向芯妤点了点额头,她放下手中活计,并将有些湿润的双手在衣角上蹭一蹭,然后小心翼翼的从周老汉的手中,接过来那份众目期盼的书信,谨慎的撕开信笺一角,掏出里面的信纸,展开,先大略看了一下,然后开口念道:“家里二老……”
向芯妤的声音清脆响亮,一字一句读的仔细,而一旁的周老汉和周婶听的十分认真,一字一句不容错过。
信纸上白纸黑字,抒写不长,大意是:憨娃子在王城里过得不错,已经成为大将军身边的亲兵,跟随大军打过两场小战,期间因为跑的快,弹弓打的准,立过一次功,得了大将军的封赏,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句,现在手上有了一点钱,想在王城租个小屋,好接一家人去往王城居住。
听完憨娃子信里的内容之后,周老汉和周婶深感孩子有了出息,不禁百感交集起来:“娃子有心了,只要他在城里过得好就行,俺们两口子在家里就安心了。”
“姐姐,哥哥是想让俺们进城里找他么?”年幼的妞妞正值贪玩的年纪,一听到要去城里的字眼,顿时灵动的大眼睛闪亮了许多:“听说城里有好多漂亮的房子,还有很多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