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站在二楼的窗户边观察了好一会儿,现在只能隐约听到警笛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空中还有直升机的轰鸣。
可以想象,CIA和FBI的人现在一定在全城大搜索。
杀手在他们眼前被救走了,现场的FBI主管们现在恐怕都被骂得狗血淋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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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晚这妥妥地算是虎口拔牙了!
CIA和FBI的人恐怕做梦都不会想到,他会将杀手藏到这里来。
西方人的思维逻辑,在拥有五千年底蕴的中国谋略面前,简单白得跟一个裸女一样。
他们也不会看古龙的小说,永远也不会知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话是真的TM有道理的。
卧室里还散发着费尔兰.阿方斯留下的腥臭味,房间里一片漆黑,街边的路灯从窗帘缝隙射了进来。
若是警探局的人过来,兴许会发现这里的异常,因为之前这个房间的窗帘是没有拉上的。
黑人杀手被洛克丢在费尔兰.阿方斯的床上了,洛克只是给他止血了,并没有立刻给他做治疗。
他救人的前提是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他得先确保这个地方足够安全,才会进行下一步。
不得不说,这家伙真够命大,不愧是皮糙肉厚的黑人,身上中了四枪,居然还能靠一身FBI的衣服抢一辆车逃出来。
只有肚子上那一枪是致命的,导致他出血量很大,其他三枪都是贯穿枪伤。
一处在左侧肩胛骨,还有左手胳膊,最后一处大腿外侧。
还好不是内侧,不然他应该早就game over了。
洛克离开窗户边,缓缓地走向床边,不过他并没有立刻走过去,而是站在床位,神情冷峻地盯着床上的黑人杀手,清道夫的直觉让他心底发毛!
三分钟后,他开口道:“你若是能自救,我就离开……”
床上的黑人杀手依然一动不动跟死了一样,洛克冷冷一笑,转身就准备走人。
黑人杀手猛地睁开眼睛,“你救了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