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娇哼一声:“怪我喽?上午我一直在监听他,结果他叫了十个女人在房间内──啪啪啪。
我一直听着那些婊子嗯嗯啊啊的叫,听了一上午,害得我自己内裤都湿了。
我就回去洗了个澡,顺便自我安慰,放松一下,又补了个妆,睡了个美容觉……结果晚上再去,人就不见了。”
威尔一拍额头,气得全身发抖:“那你为什么不搜寻一下?”
狼人的嗅觉十分灵敏,比食尸鬼的还强。
芬娜悠哉游哉地画着眼影,不紧不慢地说:“我追踪过了,目标已经出了香橙镇。
别怪我,我发现他不见后,立刻循着气味追出香橙镇,跑了足有50公里,腿都跑软了,然而,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
没办法,对方跑得太快了,马不停蹄。”
“可恶,算他走运!”威尔恨恨地说。
跑了一个,不过还有一个更强、更重要的人,杀了他同样也可以交差。
“对了,我只有把握击败那个牛仔,可不敢保证能杀了他。”
芬娜想到了什么,黛眉微蹙,她是老牌侯爵,相当于人类四阶中。
“放心,塔克公爵马上到,人类高兴得太早了,这次就给他们一个迎头痛击,打压一下他们的气焰!”
威尔双手抱胸,十分自信地说,鬼手的死,让族群的计划泡汤,当然要报复回去。
塔克是马库斯的弟弟,一位食尸鬼公爵,实力上比不过即将晋升大公的马库斯,不过类比人类,也是四阶高的强者。
眼中闪过一丝不屑,芬娜继续画眼影,她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