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笙楼的主人,是秦国公子成蟜?”
司马尚坐在案几后面,不自觉地挺直脊背,身体微微前倾,眯着眼睛。
在他对面,站着个身穿秦人服饰的男子,衣服蒙上了一层土黄色的灰尘,远远地站着,与司马尚保持着距离。
男子恭敬拱手:“知笙楼、羽升阁、连胜坊,分别经营舞女、美食、博戏,以价格昂贵,引起咸阳权贵和富商攀比追捧,其背后的主人,皆是公子成蟜。
其人在秦国仗着秦王恩宠,时常闹出事端,在咸阳的名声不是很好,而最近一段时间,除了近两个月前,他将秦昌平君挂起来羞辱之外,便再没有听说其惹出了什么麻烦。
传闻秦王下诏为其寻六国宗室女,选其中最优者聘为夫人,而那位公子自知名声不佳,为了获得六国宗室女的青睐,这才销声匿迹,收敛了不少。”
他的语气中,还带着浓浓的八卦,津津有味地回味着咸阳城的流言。
人在秦国,作为间者,心里藏着很多话都不能说,尤其是在敌国,有几个同伴,却是在大街上见面,都要装作不认识,只能发生大事的时候,在私底下联系,身边的人都不值得信任。
就算是传递情报,那也只是写在竹简上,以精简准确为主。
要不是司马尚声称事态紧急,他大概依旧是一根竹简回复,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秦国。
此刻,见到司马尚,他有种说出一切的冲动,当然只限于在秦国的见闻,只是因为见到了赵国的同胞,自心底生出的亲近感。
男子并没有说太多,而是及时停下,他想说的,司马尚不一定感兴趣,只要把成蟜的动向说出来,就足够了。
若是司马尚能够从他提供的信息中,得到有用的信息,那么这一趟来的就是值得的。
司马尚把手边的佩剑推远一些,在面前展开一卷空白的竹简,提着爱在上面写写画画:“你是哪里人?”
“代郡。”
“想家吗?”
“为了赵国,小的愿意付出一切。”男子提了口气。
司马尚轻笑一声,有欣慰,有满意,问道:“可曾对战匈奴?”
“曾经追随李牧将军出塞一次,此后便被派往秦国。”
“好样的!”
司马尚低着头,快速书写着,过了一会儿,他放下毛笔,从案几后面走了出来,拍着男子的肩膀,目露赞许之色,拿出方才写好的竹简,用力扯断串竹简的麻绳,从里面随意抽出两根:“送往雁门,交到李牧将军手中,切记,不可假手他人,不可暴露身份。”
“大人,你是?”
男子疑惑的目光扫过竹简。
“雁门副将,司马尚。”
“小的拜见将军,人在简在,人亡简毁,小的绝不会误了将军的大事。”男子接过竹简,单膝跪下,情绪激动不已。
李牧,是赵国北地军民心中的神。
他到北地之前,赵国军民受尽匈奴折磨,他到了北地以后,赵国大破匈奴,一战歼灭十数万,从此收服东胡,林胡等部落,平定赵国北境边患。
男子曾经跟随李牧出塞作战,成为其人生中最骄傲的经历。
而今有机会亲自见到心中的军神,更加激动骄傲,想也没想,便答应了司马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