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是嫌疑人打来的?
在那个座机都不普及的年代,小区里都有一个公共电话亭。
别人打电话过来,说清楚找谁,姓名楼栋门牌号。
电话亭里的工作人员再跑到对应的楼底下喊。
电话亭的工作人员也说了,孙思琪接完电话,就急匆匆地往家的方向走回去。
加上那个年代大家出行基本就是依靠公交或者自行车。
小主,
绝对谈不上出行便利。
所以那个电话,极有可能是嫌疑人打给孙思琪,询问家里是否有人的。”
闻言,田淼淼一愣。
“陈默!这种情况的话,不正好印证了我前面的观点吗?
嫌疑人和受害人的关系十分要好。
打电话过来询问孙思琪父母是否在家,得到不在家的答复后,立刻动手。
在和孙思琪亲亲抱抱之后,正想有进一步的动作时,孙思琪拒绝。
嫌疑人求偶不得,恼羞成怒,杀害了孙思琪。”
“绝对不可能,现场只留下一只丝袜,怎么看都是早有预谋的。”
田淼淼又翻了一遍案卷,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陈默!死者当时被发现的时候,裤子被拉至膝盖处。
我现在还有一个假设。
嫌疑人和受害人是相识的朋友,但关系没好到哪里去。
嫌疑人进屋后,受害人很是敷衍地给倒了一杯水。
嫌疑人趁着受害人不注意,控制住对方,意图强行发生关系。
但被害人坚决不配合,嫌疑人恼羞成怒之下勒死了被害人。
那条丝袜是嫌疑人随身携带的,被当做绳子用,原本打算用来控制受害人的双手。
但是现场没有打斗过的痕迹。
而且如果嫌疑人意图强行与受害人发生关系,却因受害人不配合而终止的话。
嫌疑人一怒之下杀人,不是应该掐住被害人的脖子吗?
干嘛大费周章地掏出丝袜勒死被害人?
这个动作怎么看都像要置被害人于死地。
除非,嫌疑人有意误导警方,拉下被害人的裤子,就是想让警方误以为这是一起入室强奸引发的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