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食肉的乐趣,为丞相效死

西汉枚乘的名赋《七发》中提及吴楚之地诸多“天下之至美”的食物,其中一种就是“肥狗之和,冒以山肤”,意味将狗肉和山珍共制成羹汤。

隋唐以后,狗肉的食用性迅速下降,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逐渐弃食狗肉,狗肉也成为一种上不得台面的交易,俗语“挂羊头卖狗肉”诞生此时,亦说明当时的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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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千年之后,文学家李渔甚至批判食用狗肉,在《闲情偶寄》中李渔写道:“猪羊之后,当及牛犬。

以二物(牛和犬)有功于世,方劝人戒之之不暇,尚忍为制酷刑乎?”

虽说食用狗肉现象渐趋减少,但其中还显露出一些复杂的面向,大体可以总结为民间养看门狗,贵族养猎狗和宠物狗,但他们对吃狗肉的态度截然不同。

由于饲养看门狗成本低廉,仅需把狗养在谷仓旁,任其觅寻人类的食余就能存活,身居乡野中的农民开始更多地将狗饲养看家。

这些狗一般不会遭遇宰杀的命运,不过灾荒之年或是主人濒临生存困境之时,又或狗本身病死或老死之时,仍难逃被吃的结局。

而上层士人、贵族阶层,看门有家奴,却也热衷于养狗。

隋唐之后这些社会阶层更多豢养猎狗,飞鹰走犬成为上层贵族田猎的得力助手。一些小型犬类慢慢成为贵族妇人的宠物,陪她们消磨时光。

不过,在隋唐之后还出现一些富有趣味的变化。伴随中医的发展,讲求“食疗”的中医技术中有大量对于狗肉入药和忌食情况的记载。

《食疗本草》中赞誉狗肉可以“补五劳七伤,益阳事,补血脉,厚肠胃,实下焦,填精髓”。

到了《日华诸家本草》中也对这一观点大体认同,指出狗肉可以“补胃气,壮阳道,暖腰膝,益气力”。

在着名的《本草纲目》中提出了忌食狗肉的数种情况,如“病热后食(狗肉)之,杀人”。同时,熬制狗肉粥治病时,忌与蒜、菱、杏仁等食物搭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