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人情练达

坦白讲,阿云虽是被贪财的叔叔蒙骗,嫁了一个极老极丑极不如意的郎君,可是自从拜堂成亲了的那一刻,这两人便成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不过根据后来的断案情况来看,杨某还是更赞同和钦佩荆国公王安石一些,此案后来由于种种巧合与原因,成了守旧派与变法派相互斗争的一个工具。

案件惊动朝廷中央,案件交由王安石和司马光共同审议,荆国公根据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认为阿云尚在守孝期间,便由叔叔强行做主,被蒙骗嫁与了韦大,此婚发生在尚在阿云守孝期间,故婚姻的合法性有瑕疵。

况在后来阿云逮捕后,阿云主动坦诚了其怒而刺夫的种种情况,当中并未隐瞒任何事实,属于主动坦白,故而应轻判阿云。轻判后的阿云没过两年,遇朝廷大赦天下,便很快被释放出牢,还其人生自由,重新过上她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这一案件中,荆国公做的本应无任何瑕疵。

但官场上的事,有时因为政争,你的对手也会鸡蛋里挑骨头,非要给你说出一些不是。

阿云案中,与荆国公政见不合的温国公司马光,在阿云案上就与荆国公意见相反,认为阿云既然嫁夫已成事实,就应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既已嫁夫,却又怒伤亲夫,此举谋杀亲夫,有违三纲五常,当重典。当时朝廷维新,哲宗皇帝支持变法人士,故而听从了荆国公王安石的意见,轻判阿云。当然通过此案,也是想树立今朝不同于往朝,社会维新,古法可变,今法救人。

事过十六年后,变法也遭遇种种挫折,未能事事如意。神宗皇帝驾崩后,哲宗皇帝继位,荆国公被罢相,温国公拜相,而阿云案也整整过了十六年。

温国公犹不忘当年之争,认为阿云之案当年影响甚广,阿云谋杀亲夫,有违三纲五常,不诛不足以正世风,明典训,遂又重新将阿云抓起叛处死刑。此种迂腐顽固不据事情不晓变通执法,杨云实在不敢苟同。

法不避亲疏,不讲人情事理,只讲事实,但法终究是为人、为芸芸众生而服务,阿云有罪,但事出有因,况且案已判十多年了,司马光竟然一心守旧,坚决维护什么三纲五常,硬是以谋杀亲夫之罪,将阿云重新逮捕,处以死刑,此举实在令人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