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武摇摇头,道:“志才,你多虑了。别说消减三分之一的胥吏,就算消减三分之二,也不会影响朝廷的正常运转。
想那汉初之时,朝廷胥吏不足如今的五分之一,却照样能将各种事务处理得妥妥当当。
反倒是如今官员胥吏增多以后,职责混乱,责任不明,各种事情反倒处理不好,效率远不如人少的时候。”
“至于引起他们的不满,你大可放心。火没烧到那些县令和郡守的屁股上,便形不成正式的反对力量。
而且,只要不是胥吏全都团结一致一起反对,便无大碍。
至于他们团结起来,这种可能性根本不存在,总有人愿意当鸵鸟,把头埋在沙子里装作看不见。”
“额……主公,这鸵鸟是何物?”戏志才一脸疑惑。
“鸵鸟乃是南方的一种大鸟,重达五百斤。虽不会飞,却长有两条粗壮长腿,奔跑起来快若奔马。
不过这东西异常蠢笨,遇到危险时常撅起屁股,把脑袋埋在沙子里,以为这样敌人就会看不见它。”
袁武说完之后,对戏志才怒其不争道:“都让你多读读书,你不听。反而把自己泡在酒缸里,整日当个酒鬼。”
“你瞧瞧你现在,连个鸵鸟都不知道,哎~”
袁武长叹一声,一脸“失望”地走出门。
房间内,只留下戏志才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惭愧地挠着头自我怀疑道:
“我博览群书,凡是看过的应该都有印象,怎么我不记得呢?难道……真是我喝酒太多,喝坏了脑子?”
袁武对鸵鸟的描述如此详细,很难让人怀疑是他杜撰之物。
戏志才宁愿相信自己喝坏了脑子,也不愿相信这是来自非洲的稀罕物种。
不过,这鸵鸟的描述还真是恰当。
官员们大都抱有侥幸心理,只要不涉及自己的利益,哪管那些小小胥吏的死活。
当天,官员胥吏们正在衙门集合点卯,忽然一群身穿铠甲,手持长枪,威风凛凛的白虎军冲入衙门,将胥吏官员们团团围住。
一众官员纷纷跳出来,大骂道:
“你们是什么人?这里是衙门,敢围这里,莫不是想造反不成?”
“不好,这些人好像是白虎军,是州牧大人的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