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宫灯会(为一诺千金的小泉裕太加更)

南宋北中 仲弘 1086 字 19天前

范山不由得勒住了马。带路的向导是抗金军在益都的密探,当地人。他赶紧介绍说,这是益都地面的风俗,年轻女子未嫁而亡,是不能葬入祖坟的。所以有钱人家的女儿死后,暂不入土,而是要办一场“宫灯会”。

办法就是让丫鬟养娘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的傍晚,提一盏宫灯,在城外十里长亭等候。但凡有路过的年轻人,便上前客气询问是否愿意做“宫灯娇客”,跟死去的小娘子做一晚名义夫妻。

被询问的年轻人如果愿意,便接过宫灯。丫鬟养娘就高声喊一声:“来了~~”

一行人便簇拥这“娇客”坐上候在亭外的马车,一起回家。

然后这个年轻人需要在小娘子的灵前行一个丈夫之奠,再为小娘子守一夜灵。那么在鬼神面前,就相当于这小娘子生前曾与他结为夫妇,小娘子就可葬入祖坟了。

宫灯上要写下这娇客的姓名并生辰八字,放入小娘子棺中陪葬。据说小娘子的阴魂便可以提着这盏灯,往祖宗在阴间的宅子里去。若是遇上鬼卒,便高举起灯,亮出灯罩薄绢上丈夫的姓名和八字,鬼卒就会放行。

若无此灯,鬼卒就会把小娘子的阴魂阻在门外,从此阴魂伶仃孤苦,无依无靠地流荡,便是家人烧纸祭奠,它也享纳不到,更别说投胎了。

通常路人都不愿意会宫灯,认为晦气,更会引鬼上身,乃至折阳寿。贫寒人家死了女儿,父母悲悲切切地在长亭举起灯笼,无人来应,最后只能将女儿葬在乱坟岗上。

富贵人家则允诺重金酬谢宫灯娇客。不过饶是如此,宫灯会也不是那么顺利就能成的。许多人远远的见长亭内有灯亮起,宁可绕道也不上前。

更有些时候,遇不上年轻合适的小伙子,贫贱丑陋年老的人也勉强拉来做一晚宫灯娇客。当然也有乞丐不怕鬼祟,豁出命去,与其饿死街头,不如去混顿酒肉,赚两个钱。富贵人家遇不到合适的小伙子,也只好将就了。

向导看范山脸色阴晴不定,赶紧解释这这种事也不常有,不知今天怎么就遇到了,不如绕过去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