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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万万没想到,还没等他付诸于行动,竟然把市监局的工作人员招来了。

原来,有人把他给举报了,市监局的人说他无证经营,竟然把他200多斤葡萄酒没收了,还给他开了一张元罚单。

赵发元窝火带憋屈,一下子病倒了,自己的葡萄滞销,这一年都不一定能卖出6万元,这真是雪上加霜。

可他不服气,觉得自己用自己种的葡萄,自酿葡萄酒,而且,一分钱没卖,都送给亲戚朋友喝了,怎么就违法了呢?

他确实想投入生产,但这不是还没开始吗,你怎么知道我着手干的时候。不去办理各种证件?

赵发元不吃不喝,躺在床上病了好几天,精神好了一点,立马找人写起诉状,把市监局告上法庭。

在赵发元看来,农民自家种的水稻,自己打米,自己煮来吃多余的卖掉了,要不要罚?自酿自食用,无商业行为,何来违法?

按这个逻辑,我在家做饭,是不是也违法?第一我没有厨师证;第二没有卫生许可证;第三没有食品加工许可证。我还没有建康证,我要是自己做饭把自己吃死了,你们说我是凶手呢?还是被害人呢?我要是不签字,法医是不是没法验尸啊,法院又该怎么判呢?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市监局对赵发元的处罚,有法可依。

《食品安全法》第122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赵发元虽未将葡萄酒用于销售,但其自酿行为,已构成食品生产活动的一部分。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需取得相应许可,未取得许可擅自生产食品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