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先秦以来,统治者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便会常常塑造各种神异事件来神化自己的形象,以上天的代言人自居。而根据董仲舒的理论,皇帝的权威在先秦的基础上,进一步得以神圣化,这无疑是有利于维护皇权统治的,如果这套理论得以推行并被广泛接受,西汉立国以来统治阶层的乱局,将会彻底得到终结,从而构建起一个真正的大一统的政治格局,毕竟在这套理论下,皇帝行使的乃是上天赋予的特权,无人能够轻易撼动。
不过,这套理论在强调君权神授的同时,又以天象示警、灾祸遣告的方式来鞭策约束皇帝的行为,从而劝谏皇帝治理天下应当遵循“天道”、施行仁政。正因“君权神授”,如果皇帝治理天下妥当,使得国泰民安、百姓安康,那么上天便会降下祥瑞;但如果皇帝倒行逆施,导致国家动荡、民不聊生,上天便会降下各种灾祸和怪异事件。
二是推明孔子、施行仁政。在分析了历代王朝兴衰后,董仲舒认为“道”才是治理国家之正路,仁、义、礼、乐都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历代圣君通过建立礼乐制度来教化百姓、改善民风,这便是君王的“道”,正因这种“道”深入骨髓,所以即便圣君去世,他所建立的“道”仍然会流传百世。
人君都是希望国家安宁而憎恶危亡的,因此圣君创立的“道”都是正确的,之所以后来会出现政治混乱、国家衰亡,并不是“道”衰亡了,而是由于后世君主言行举止已经不符合先王所创立的“道”了,是因为人君的行为荒谬,失掉了先王的优良传统。
董仲舒认为,“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他倡导孔子所说的“不教而诛谓之虐”,即如果国君不教化百姓,而一味以律法来惩处,只能称之为暴虐之君,而非仁君。此外,不施教化而只重刑罚,也会导致官吏百姓只知逃脱律法惩处,而不能从内心深处懂得礼义廉耻,如此只会导致奸诈之徒越来越多,而百姓的德行却得不到任何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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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董仲舒主张“德主刑辅、重德远刑”,建议国君推行仁政,以人伦纲常来教化百姓,而以严刑峻法惩治为辅。为此,董仲舒对于孔孟提出的理论进行了修改,孔孟认为人间有五伦,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董仲舒则择其要者改为“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又将原先儒家主张的 “仁、义、礼、智、信”等五种德性合为“五常”,并认为“三纲五常”才是应该被天下人共同遵守的伦理秩序,不能改变。
董仲舒提出,只有在以纲常伦理教化百姓的基础上,再对为恶之人予以惩处,这样才能使得百姓人心向善,才能使得天下安宁。这便是“外儒内法”的理论基础。
三是建立太学、推行察举。董仲舒认为“夫不素养士而欲求贤,譬犹不琢玉而求文采也”,也就是说平时不培养人才却想要寻求贤良,就好比不雕琢玉石却希望它有动人的色彩一样。因此,建议汉武帝广兴太学,聘请高明的学者来教导培养天下士子,如此国家的人才便会源源不断。
董仲舒又指出,如今朝廷推行任子訾选制,年俸两千石的子弟可以出任郎官,进而被任命为郡守、县令,这些人虽然有权有钱,但却不一定贤明。而且古时考核官吏,是根据做官是否称职来区别,而不以在任时间的长短作为标准,因此所有在职官员都竭尽能力施展才能和智慧,争取立功。如今却只看资历而不看功劳,反而以官员在职的时间来决断,只要在职时间久了,就可以得以升官,如此清正廉洁的官员与道德败坏之人难以区分,真正的贤才反而难以得到重用。
董仲舒认为可以让各位诸侯、郡守和两千石以上官员,各自在他们管辖的官吏和百姓中挑选贤才,每年举荐两人,然后随侍皇帝身边,以此来观察大臣们的能力,如果举荐的人足够贤能,就给予推荐的官员奖赏;如果举荐的人不贤,就对推荐的官员加以惩处。如此,诸侯、郡守和两千石以上的官员就会尽心寻找贤才,天下贤才便可全部受到重用了。